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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言絮語:不難清楚的故事 

時值龍年新春,謹祝各位讀者如意吉祥、健康快樂!今年春節天公做美,花車巡遊、煙花匯演都十分精采,整個香港一派瑞氣盈門,喜氣洋溢的氣氛。賀歲盃足球賽雖然香港明星隊以大比數落敗,但全場90分鐘共有10個入球,世界名星隊7位歐洲球星全數落場,令球迷大飽眼福。 
 
被美媒稱為「美斯之亂」的國際邁亞密表演賽,在萬眾熱切期待的高熱氣氛中以美斯失場的反高潮結局,是春節期間的唯一憾事。非常難得的是,球迷縱使極度失望,但散場後仍然十分平和,如果在歐美或是以前的香港,必然出現或大或小的球迷騷亂。 
 
2024年新春,香港的一件要事是基本法第23條立法。香港經歷2019年之痛,再有中央出手頒布《香港國安法》平定亂局,加上世界多處動盪戰亂,一般老百姓沒什麼人會不接受為國家安全立法;在地緣政治風險高漲的當下,很多人更認為這個立法必須做,而且要趕快做,以堵塞漏洞,防止新亂局。 
 
現時的疑慮、或者是似是而非的論調是,即將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將會使市民輕易墜入法網,妨礙言論自由和工商貿易。例如傳媒為搶新聞報導獨家消息,國際貿易的生意數據來往等,可能觸犯洩漏國家機密罪。這其實是忽視香港普通法制度原則的無稽之談。 
 
一項刑事罪名成立,必須有清晰明確的犯罪動機或意圖、確實的非法行為和引致危害國家安全的後果三個元素同時存在;而舉證被告犯罪的責任在控方,疑點利益歸與被告等,如果要令記者或商人洩密罪成,控方必須提出毫無合理疑點的證據,證明被告有上述三項元素兼在。沒有犯法動機的話,一般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經商根本不受影響。 
 
不少人因不了解普通法原則而產生憂慮,在諮詢和立法過程中講清楚這些原則,就能對症下藥,也防止有心人藉此製造恐慌,從而阻礙23條立法。 
 
作者為香港專業進修學校及港專學院校長,從事高等教育管理工作逾二十年。  
電郵:president@hkct.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