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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言絮語:香港有治才有興

「『安』來『福』來」,保國家安全,「就是保香港繁榮發展,就是保香港的民主自由,就是保香港全體居民的人權和根本福祉,就是保所有外國和內地來香港投資者的利益。」夏寶龍主任在改組為中央港澳辦後第一次來港,劈頭講了這幾句「心裏話」。 
  
夏的這些話,看似老生常談、淺白易懂,卻對當下香港極有針對性。「香港『由亂到治』,現正『由治及興』」這些說話,可能已聽得耳朵生繭,琅琅上口。這實在是個邏輯和先決關係,平了亂,才有治,要興,必要有治的基礎,想確保振興的過程不受阻隔和干擾,就要防亂制亂,清除亂根。這就是保國安可保「香港繁榮發展」的意思,相對容易明白。 
  
而保國安可保香港的「民主自由」和保香港人的「人權和根本福祉」,卻是不少港人目前心中的最大迷思,認為「國安」與「民主自由」和「人權」是矛盾和相互衝突的,要制亂就有強制、有限制,加上夏講話其中一句「遊行不是表達利益訴求的唯一方法」被炒作,很多知識界和教育界人士因而感到不太自在。 
  
經歷了2019年的動亂,再加上其他地方的戰爭和衝突,大家越來越接受自由不是絕對、國安才能家安、外部破壞勢力害人的道理,但官員慵懶、政策陳舊不合理、措施紊亂等造成個人與社會的痛楚與不快,也是很多人的深切體驗。 
  
因此,除亂根是立體和全面的,政府和公務員要擔當實幹、忠誠履職,形成政府及時回應市民訴求和市民支持政府施政的良性循環;愛國愛港力量要助力政府有效破解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司法法律界要無懼、無偏、無私、無欺的嚴格公正司法;市民要改變「局外人」心態、包容共濟、求同存異、理性溝通。 
  
當然,「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矛盾的主要方面」還是政府和管治團隊,擔起治港的主體責任,鬥爭、付出、犧牲。 
 
作者為香港專業進修學校及港專學院校長,從事高等教育管理工作逾二十年。   
電郵:president@hkct.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