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第三次跟大家談談中國漢字的構形,上次頗詳細地介紹了「象形」和「指事」這兩種造字方法的構形原理和特點;今次我們講一些有關「會意」造字的有趣例子。「象形」和「指事」這兩種造字法造出來的古文字,一般都較容易從字形辨析它們的詞意,如「甲骨文」、「金文」及「篆書」屬「古文字」,重視以線條描繪字形,有意保留字形的圖畫元素和象形功能,但當文字的書寫形體不斷演變,線條由弧線改成直線,圓轉改成方折,而且線條也逐漸簡省,改寫成點、畫、撇、捺等筆畫符號;使原初可以從字形辨意的文字漸失其象形能力,人們便難以單從字形見意。這個演變稱為「隸變」,「隸變」是古今漢字的分水嶺,由隸書至今的文字字形(如行書、楷書)便屬「今文字」。
然而,我們生活裏需要表達的意思,不是全部都可以繪圖表意,或加些符號便能傳達的。「會意」造字法便補充了「象形」及「指事」造字的局限,「會意」造字法運用已有的字形,通過各種不同的部件組合方式,可以變化產生出很多新的字形,用以表達較複雜及抽象的概念。
前次已概述了「會意字」的一些情況,例如「林」、「森」、「休」、「解」等字,是由兩個或多個具有表意功能的「文」或「字」,組合成一個新的字形,表達新的意思;「會意」就是會合這些文字部件(意符)來表達一個新意思的造字方法;對比之下,「指事」造字所運用的「指事符號」則只是用作標記的「符號」,沒有獨立詞義,若從所要指事的文字分離,就不能單獨作文字使用。
用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的部件構形造字,稱為「異文會意」,即如上例的「休」、「解」二字。而字形由相同的意符組成,則稱為「同文會意」,即如上例的「林」、「森」。「同文會意」的漢字還有不少,例如二「火」上下構形作「炎」,表達火向上升之意,《說文》的解釋是「火光上也」。三個「火」會合成火多而旺盛之意,《說文》解作「火華也」,此處所指的「火華」應是火勢熊熊之貌,而不是說「火花」。
我們在表述某些形狀、形態時,有時會借某個漢字的構形來說明,譬如形容雁群飛過時似「人字形」;把方形臉龐稱作「國字臉」;器物若形成上尖下寬的三角形,會說這是「品字形」。而「品字形」結構的漢字為數不少,除了「森」、「焱」、「品」之外,還有「晶」(以三個日表示光亮之意)、「淼」(粵音秒,大水貌)、「垚」(粵音搖,土高貌)、「磊」(本義指石頭眾多)、「雥」(粵音習,表示群鳥)、「猋」(粵音標,示眾犬奔走之貌,後引申為迅速、疾速之意)等。
以上這些漢字都是運用「會意」的方法構形造字,把三個相同的意符,以上一下二的方式堆疊成形(楷書字形),會合成新的意思,而這些字的詞義多包含廣大、眾多、會合或快速的意思。從這些例子可以觀察到,由三個相同意符組成的會意字的一些詞意特點,而「品」字結構是常用的堆疊方式。
會意字有趣之處,就是把原本已各有意義的文字組合起來,通過聯想,使這些文字充當「部件」(意符),以表達新的意思。而聯想的結果難免眾說紛紜,那怎樣能夠有效表意溝通呢?這便需要結合生活經驗和社會上對某些事情的普遍認識、理解和想法,然後通過使用文字時的約定俗成,使一個新造的會意字的詞意得以慢慢固定下來。
不過,由於社會狀況不斷變化,人類活動亦複雜多樣,使得很多字的詞意會產生各種演變,即如上文提到的「本義」和「引申義」。「本義」就是造字時所賦予該文字的原本詞義;「引申義」則是由本義引申、演化出來的詞義。
會意字有不同的分類,較常見的是上文提過的「同文會意」及「異文會意」兩種,這是按新字「意符」的異同來分類;也有按其他原則來把「會意字」分類的方法,以後有機會再談。下次換換話題,談些別的。
葉翠珠 香港專業進修學校語言通用教育學部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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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轉載自2022年1月19日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