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第三次跟大家谈谈中国汉字的构形,上次颇详细地介绍了“象形”和“指事”这两种造字方法的构形原理和特点;今次我们讲一些有关“会意”造字的有趣例子。“象形”和“指事”这两种造字法造出来的古文字,一般都较容易从字形辨析它们的词意,如“甲骨文”、“金文”及“篆书”属“古文字”,重视以线条描绘字形,有意保留字形的图画元素和象形功能,但当文字的书写形体不断演变,线条由弧线改成直线,圆转改成方折,而且线条也逐渐简省,改写成点、画、撇、捺等笔画符号;使原初可以从字形辨意的文字渐失其象形能力,人们便难以单从字形见意。这个演变称为“隶变”,“隶变”是古今汉字的分水岭,由隶书至今的文字字形(如行书、楷书)便属“今文字”。
然而,我们生活里需要表达的意思,不是全部都可以绘图表意,或加些符号便能传达的。“会意”造字法便补充了“象形”及“指事”造字的局限,“会意”造字法运用已有的字形,通过各种不同的部件组合方式,可以变化产生出很多新的字形,用以表达较复杂及抽象的概念。
前次已概述了“会意字”的一些情况,例如“林”、“森”、“休”、“解”等字,是由两个或多个具有表意功能的“文”或“字”,组合成一个新的字形,表达新的意思;“会意”就是会合这些文字部件(意符)来表达一个新意思的造字方法;对比之下,“指事”造字所运用的“指事符号”则只是用作标记的“符号”,没有独立词义,若从所要指事的文字分离,就不能单独作文字使用。
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部件构形造字,称为“异文会意”,即如上例的“休”、“解”二字。而字形由相同的意符组成,则称为“同文会意”,即如上例的“林”、“森”。“同文会意”的汉字还有不少,例如二“火”上下构形作“炎”,表达火向上升之意,《说文》的解释是“火光上也”。三个“火”会合成火多而旺盛之意,《说文》解作“火华也”,此处所指的“火华”应是火势熊熊之貌,而不是说“火花”。
我们在表述某些形状、形态时,有时会借某个汉字的构形来说明,譬如形容雁群飞过时似“人字形”;把方形脸庞称作“国字脸”;器物若形成上尖下宽的三角形,会说这是“品字形”。而“品字形”结构的汉字为数不少,除了“森”、“焱”、“品”之外,还有“晶”(以三个日表示光亮之意)、“淼”(粤音秒,大水貌)、“垚”(粤音摇,土高貌)、“磊”(本义指石头众多)、“雥”(粤音习,表示群鸟)、“猋”(粤音标,示众犬奔走之貌,后引申为迅速、疾速之意)等。
以上这些汉字都是运用“会意”的方法构形造字,把三个相同的意符,以上一下二的方式堆叠成形(楷书字形),会合成新的意思,而这些字的词义多包含广大、众多、会合或快速的意思。从这些例子可以观察到,由三个相同意符组成的会意字的一些词意特点,而“品”字结构是常用的堆叠方式。
会意字有趣之处,就是把原本已各有意义的文字组合起来,通过联想,使这些文字充当“部件”(意符),以表达新的意思。而联想的结果难免众说纷纭,那怎样能够有效表意沟通呢?这便需要结合生活经验和社会上对某些事情的普遍认识、理解和想法,然后通过使用文字时的约定俗成,使一个新造的会意字的词意得以慢慢固定下来。
不过,由于社会状况不断变化,人类活动亦复杂多样,使得很多字的词意会产生各种演变,即如上文提到的“本义”和“引申义”。“本义”就是造字时所赋予该文字的原本词义;“引申义”则是由本义引申、演化出来的词义。
会意字有不同的分类,较常见的是上文提过的“同文会意”及“异文会意”两种,这是按新字“意符”的异同来分类;也有按其他原则来把“会意字”分类的方法,以后有机会再谈。下次换换话题,谈些别的。
叶翠珠 香港专业进修学校语言通用教育学部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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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2022年1月19日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