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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言絮語:別讓良知與智慧蒙塵

知名經濟學刊《美國經濟評論》六月號刊登了一篇由五所美國、香港和德國大學學者合作的一份研究結果「持續政治參與:抗議運動的社會互動與動態」(Persistent political engagement: social interactions and the dynamics of protest movements),引起了內地和香港媒體的評論,內地網評甚至以「美國在香港搞政治七三一實驗,上千大學生成『小白鼠』」為題,質疑這五人是「以研究為名,做『顏色革命』的組織者、策劃者、激勵者。」筆者是高校一員,對此自然十分關注。

這項社會研究在2015年策畫的,在香港科大2017及2018年的學生中抽出1100人作為實驗對象,了解他們在這兩年七一遊行的參與行為及影響因素,而其中一批被安排加入「間接誘因」,獲邀協助點算參加遊行人數並獲得額外報酬。

大學對於對象是人的研究有十分嚴格的規定,因為如果研究人員缺乏良知、道德和責任的制約的話,其研究和發明會為害社會,甚至威脅人類或某些個人的安危,例如複製人類或人為改變人的基因等。這篇論文説這個研究已獲五所大學的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不過,港科大表示,該校委員會在2019年底接到查詢後調查發現,這項研究與先前遞交審批申請時所述的不符,包括沒有提及「引發參與遊行」為研究中的一個重點項目,以及參與者所獲的酬勞與參與遊行直接掛鈎等,為此委員會已去信表示這項研究不再獲大學批准,但研究團隊拒絕接受,認為他們評估的風險與公眾一般日常所遇上的一樣微小。

但是,研究結果反映報酬令第一年參加遊行人數有所增加,而且能夠導致長期政治參與,即第二年沒有報酬下遊行參與率仍有提高,因為「一場政治抗議運動的參與度及持久性⋯與個人同其他遊行示威者的互動有關。遊行示威為志趣相投的人提供了互動平台,包括社交網絡平台在內,從而編織更強大的社會紐帶」,即是說,科大生有人由於參與這項研究而被帶入反派的圈子並長期參與,但研究團隊並沒有在事前告知學生有這個風險。如果有人因此而捲入2019年的動亂,甚或被判監禁,研究團隊有道德責任嗎?

作者為香港專業進修學校及港專學院校長,從事高等教育管理工作逾二十年。
電郵:president@hkct.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