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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言絮语:爱国主义教育在香港

“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最近开了第一次会议,会后政务司司长陈国基把会议内容归纳为三个重点,就是:找出重点、找对方法和找好拍档;短期内,会从国庆75周年切入,推出爱国爱港爱社区运动。这个小组隶属于由陈司长任主席的“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而工作小组主席是李慧琼。 
 
特首在去年十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提出成立这个工作小组,以对接在今年1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促进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在推动相关教育工作上的协调与合作。工作小组的职权范围还包括协助制订在香港推广爱国主义教育的整体计划和策略,以及根据实际情况,监察、评估及检讨按商定策略开展的各项相关工作的执行情况。 
 
中小学融入爱国主义教育的安排已有一段时间,小组组长李慧琼表示,现在要做一系列的调研,以了解情况和集思广益。笔者十分认同,这应该是首个工作重点,而且还要持续定期进行。港专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强调“尊重基础、适度超前”,就是不能唱高调,脱离师生接受能力,但目标和要求须略高于现有水平,并且不断调整,保持进步空间。 
 
按照《爱国法》“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要求,香港推广爱国主义教育的另一个重点是进行体系设计,一是形成上述格局的策动、协调和执行体系,二是把爱国主义教育的九项主要内容在香港适应化后的内容体系。就以学校领域为例,除中、小、幼外,高等教育、成人及持续教育是否留空? 
 
一如国安法,对于社会或外界的误解和攻击,也要及时回应和澄清,例如爱国主义与“一国两制”、爱国主义精神与对外开放等关系。《爱国法》其实对此写得非常清晰,第九条就要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与扩大对外开放结合,“坚持理性、包容、开放”。 
 
作者为香港专业进修学校及港专学院校长,从事高等教育管理工作逾二十年。 
电邮:president@hkct.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