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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言絮语:以宽严并济处理青少年犯罪

据警方统计,今年上半年被捕青少年罪犯达1,529人,比去年同期增加22.8%,是由2017年至今7年来,除2020年外的最高数字,并且打破2020年因黑暴事件猛升后,3年来下降趋势而调头回升,情况值得关注。 
 
青少年犯案主要涉及伤人和严重殴打、诈骗,以及刑事毁坏,涉诈骗案者上升了1.1倍;涉洗黑钱者达113人,半年已远超去年全年87人的数字。涉诈骗案的青少年罪犯主要是被骗徒利用协助“打电话”给受害人及收取骗款;涉洗黑钱则主要是被利诱借出银行户口作不法用途。 
 
有社工指出,犯案青少年多为“揾快钱”,容易为“高薪工作”所引诱,若其生活圈子中有守法意识不强的朋辈便很易出事。针对这种情况,警方向全港中小学、办学团体和青少年服务机构派发5万本及电子版的第2版《青少年罪行志‧师长攻略》,内容有“网上交友风险”、“借或卖银行户口洗黑钱”、“诈骗或串谋诈骗”、“童党欺凌”和“三合会罪行”等。 
 
多管齐下进行教育对减少青少年罪案是有效的,例如涉毒品罪行,警方全力以赴,包括成立以中学生为主要对象的“禁毒领袖学院”等,今年上半年涉及严重毒品罪行被捕的青少年创10年最低。不过也有人认为,法庭对犯案青少年判刑太轻,缺乏阻吓作用。 
 
香港的《少年犯条例》禁止对青少年罪犯判处监禁,除非法庭信纳该青少年罪犯不能以其他方式适当地处理;《刑事诉讼程序条例》对监禁青少年罪犯亦有相同限制。内地也类似,检察院“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涉嫌轻微犯罪、有悔罪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 
 
但内地的“宽”是实行“严惩严重犯罪”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法院是“宽容但不纵容”,对“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屡教不改”的绝不放过。内地的这点精神,香港也适合。 
 
作者为香港专业进修学校及港专学院校长,从事高等教育管理工作逾二十年。   
电邮:president@hkct.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