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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必有中:解签先解字 多音或辨义

香港不少善信会在传统节日到各庙宇礼拜求福,例如今年正月初二,新界乡议局主席刘业强循俗到沙田车公庙为香港祈福,并求得三十八号中签,签文曰:“人扳高处求真果,我向低边拾芥姜,媚奥不如去媚灶,莫教涉猎逞英豪。”签文所蕴深意玄机,一时众说纷纭;唯解签应先释句,释句必先认字。

“扳”是“多音字”,即该字有多于一种读音,通常会因应这个字使用时所代表的词意不同,而使用不同的读音。举个大家熟悉的例子,同样写作“重”字,解作“重复”、“重量”及“重要”等不同意思时,读音各异,这便是“多音字”。“扳”解作“改变物体方向”时,读如“班”(粤音,下同),如“扳开”、“扳回”。而解作“攀折”、“攀附”时,读如“攀”,用法亦同“攀”;此解有读作“板”者,但不符合本签诗的声调规矩。

签文四句,犹如一首七言绝句,古典诗有其平仄押韵等的音律规定,按签文第二句第二字“向”字念粤语第三声(阴去声),属“仄声”(中古音分平、上、去、入四个声调,除平声外,其馀三声可归类为仄声)。绝句第二句好比对联之下联,下联该字对以仄声,可见上联(谶诗首句)同一位置的字应是平声,因此首句的“扳”宜念作“攀”。“人扳高处求真果”,是说人们都知道向高处攀摘美好的果实。

再要说的是“教”字,它是第四句的第二字,依前面所讲的制诗规律,第三句的第二字与第四句的第二字,平仄应属相对,即“奥”字念粤语第三声,属“仄声”,“教”字若同样念第三声,读如“较”,便同属仄声,不合规矩了。我们说到“教训”、“教坊”、“宗教”等与教育、规范有关的词语时,“教”字都读仄声,或许少有留意到,“教”字还有另一个读音。当解作“使”、“令”、“让”等意思时,“教”字读如“交”,属平声。

古诗词不乏此解用例,如唐诗“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金昌绪〈春怨〉)、“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王昌龄〈出塞〉)、“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王昌龄〈闺怨〉)、“且向白云求一醉,莫教愁梦到乡关”(戴叔伦〈对酒示申屠学士〉)、“涧水松风听不绝,又教童子抱琴来”(明瓒〈题像〉),诗中“莫教”、“不教”、“悔教”、“又教”等语,都不是教育、教训等意思,而是解作“莫使”、“不让”、“后悔使到”、“再令”。还有元代元好问词“恨人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此句更得金庸借用为《神雕侠侣》中李莫愁的“金句”,句中“直教”一语就是“竟然会令到”的意思。

上引诗“涧水松风听不绝,又教童子抱琴来”是七言绝句中的末两句,即第三句及第四句,该诗格律应是“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当中“又”字仄声、“童”字平声,因属句中第一、第三字,可稍宽对待;然而上句第五字“听”字若读第三声(去声)便属仄声,于音律美而言并不理想。由此可见诗人不谙音律,竟犯如此纰漏?非也!“听”字除了念去声,还可念平声,吟诵古典诗词时,宜按格律分辨平仄读音,此句“听”字应读第一声(平声),如此便可与下句的“抱”字平仄相对了。

这类字也是多音字,不过是同义而异读,解作同一意思时,可以根据诗词的格律而读平声或仄声,除了上例的“听”,还有“看”、“望”、“过”(作“过失”解则只可仄读)等字也是如此。且引七绝一首:“长看岩穴泉流出,忽听悬泉入洞声;莫摘山花抛水上,花浮出洞世人惊。”(唐·刘商〈题水洞二首·其二〉)请问各位读者,诗中的“看”、“听”二字分别应念平抑或念仄?答案下回分解。从车公三十八签我们谈到了多音字,算是识音辨义;下回我们继续解签。

叶翠珠 香港专业进修学校语言通用教育学部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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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2022年11月4日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