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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言絮语:推行法治教育宜增个案学习 

由明年新学年开始,新加入公帑资助的中小幼学校教师还是教师转校,都要先取得《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测试合格的资格。按这个群体每年一成流动率推算,大约有五六千人会受到新政策的影响。 
 
教师入职需通过《基本法》测试的要求首先在公营学校引入,第一轮考试在今年初举行,四千多参加者有七成合格。环顾四周,基本上所有专业界别的从业资格都要通过法律和合规的考试,因此,教师需要通过法律知识考试,是看齐其他专业界别的做法。而教育局认为,教师须正确理解《基本法》才能启迪学生,助新一代正确认识香港宪制地位,建立对《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的正面态度。 
 
新学年对教师的法律考试要求,除了扩大到所有公帑资助学校外 ,也将考试范围增加了《香港国安法》,考题由15题多项选择题增至20题,以答对一半为合格,而考试次数由两次增加至一学年五次,回应了曾有教育界人士认为考试次数少,令不及格者的补考机会不足的批评。 
 
律政司司长最近说,法治教育“不是要市民大众懂得背诵法律”,“而是希望市民明白有关法律的存在,明白一些主要条款背后的精神,及在明白后尊重、遵守法律,明白其重要性。” 
 
无可否认,香港人近年的法治观念薄弱了,每当有规定公布,流行的问题是底线在那里,怎样才算是犯规或犯法,其理念与其说是避免堕入法网,不如说是找寻“不守法”的空间,而非积极的理解订立相关规定法则的背后理念,即“立法原意”,使社会大众,特别是年轻一代形成“踩界”的习惯和心态。因此,过往案例,特别是法庭的判决及法官的判词,是纠正这种习非成是观念的最好素材。活生生的例子,法官对证据的审视,作判决的考虑依据,以及触犯后所引致的后果等,会有力地厘清各种有意或无意的误解和传说。 
 
内地近年大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有评论认为,习主席期望能建立拿破仑法典一样的伟业,引导人民做法治的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香港更不能丢弃原来的法治优势了。 
 
作者为香港专业进修学校及港专学院校长,从事高等教育管理工作逾二十年。 
电邮:president@hkct.edu.hk